2004年的想法支持,需要包容性做法“,以在最大程度上适当的残疾儿童,包括儿童在公共和私营机构或其他医疗设施,与孩子谁是无残疾的教育;而专班,单独教育,或者只有当孩子的残疾性质和严重程度是这样发生的其他去除与正规教育环境残疾儿童的教育在正规教育课程,使用补充辅助和服务,不能令人满意地实现”(想法,2004年,612(A)(5))。 IEP小组提出了两个独立的测定:什么样的孩子应该学习,其中一个孩子应该学习的。那些两次测定的交叉点是特定的孩子的最少限制的环境(LRE)。根据特定的孩子的个性化需求,每 DPI 这可能是限制最少的一个可能的环境的一些例子包括:在附近的学校与一般的教育课程,有或没有补充辅助和服务的正规教育教室;正规教育教室在附近学校与部分或全部类别的修改课程;在附近学校与普通课程为与当天剩余的一天的一部分拉出教室被消耗在常规课堂或与没有残疾学生谁的活动;特殊教育教室在学校附近与修改课程;甚至一个单独的另类学校或程序。因此,一个孩子的最少限制的环境可能是从其他孩子的非常不同。 IEP小组确定了根据孩子的个性化需求每个孩子的LRE。